高雄縣鳳山市維武路一號
07-7428334
07-7462151-6轉742424
至少選修一門2學分課程列計最低畢業學分
1.政治系學生「理則學、哲學概論」必選,第八學期需選修十學分以上課程。
2.第1-6學期至少修讀15學分(含重修課程),第7-8學期至少修修讀12學分(含重修課程)。
3.每學期繳交「黃埔先烈先賢典範事蹟研究報告」,由5-6人組成研究組共同撰寫。
4.畢業前需修習零學分卅二小時之服務學分,採「及格」、「不及格」二等第制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