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縣鳳山市維武路一號
07-74283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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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系學生「理則學、哲學概論」必選,另需選修四學分之語文課程。
學分修習限制:第1-7學期至少修讀15學分,第8學期至少修習9學分。
畢業前需修習零學分卅二小時之服務學分,採「及格」、「不及格」二等第制評分。
記註*者係開放欲報考政治系相關系所之學生修習,不列政治系學生畢業學分計算。